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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時期

民國初年軍閥割據,為我國貨幣史上最混亂之時期。一方面是傳統貨幣(銀兩、制錢及私票)與新式貨幣(銀元、銅元及銀行兌換券)混用,幣制混亂;另一方面,各地軍閥為籌措軍費,大量鑄造劣質錢幣,濫發不兌現鈔券,而外國銀行之鈔券乘機擴大發行,國計民生深受其苦。

民國13年國父在廣州成立中央銀行。民國15年為支援北伐,在武漢亦設有中央銀行,兩者純為軍事需要,並非真正的中央銀行。民國17年國民政府為統一幣制、經理國庫與調劑金融等目的,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央銀行,並依據「中央銀行條例」,明定為國家銀行,在全國各地設分支機構,有專屬發鈔權利。

民國22年政府頒布「銀本位幣鑄造條例」,實行「廢兩改元」政策,至此影響中國幣制史近千年的銀兩制度,遂告結束。

中央銀行自民國17年正式成立之後,在大陸時期發行有關金券、法幣、金圓券、銀元券與銀本位幣、輔幣等,茲簡介如後:

更新日期:2018/01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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