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臺灣券幣發展
  • 1.「里爾」與「盾」:
    均為銀幣的計量單位,出現於十四世紀中葉的西班牙與十六世紀的荷蘭,但荷蘭仍多採用西班牙銀幣做為交易的數量單位。貨幣依據大小可分為六種形制,有其制定的面額與重量。十七世紀至十八世紀中葉以前,銀幣的生產方式多採用手工搥打,因此形狀上多不規則,並於正、背面印有花紋。例如西班牙銀幣即印有十字,並有8、4、2、1等面額數字。
  • 2.銀兩:
    中國的銀兩大體上分為四種型態,以十進位,最大的重五十兩,稱為「元寶」,其次為十兩及一至五兩,與一兩以下的碎銀。官方制定的含銀量為935.374‰,參雜鉛、鋅或錫等成分。
  • 3.番銀:
    又稱佛頭銀或花欄錢,清代通行中國東南地區的外國銀幣,大致分為花邊錢、人頭、雙柱以及劍馬等四類。前三者屬於西班牙銀幣,以里爾(Real)計之;而「劍馬」則屬荷蘭的銀幣,以盾(Guilder)計之。番銀被市場的接受程度高,民間甚至有「只收番銀不收紋銀」的說法。另有仿番銀型式的銀餅,如軍餉銀餅、老公銀餅、臺灣銀餅、如意銀餅等。
  • 4.永曆通寶:
    明永曆年間,最初於雲貴地區鑄造;鄭氏父子佔領臺灣後續鑄,甚至遠赴日本鑄造。直至清代中葉以降,仍有流通於臺灣與中國東南沿海的紀錄。
  • 5.戴潮春事件:
    戴潮春,彰化四張犁莊人,集天地會餘黨組織「八卦會」,以團練為名,隨官府捕盜;後因聲勢浩大,為官府注目而遭查辦。清同治元年(西元1862年)4月,因該會洪姓總理遭巡視彰化的臺灣道道臺孔昭慈處死,此舉使戴潮春與會眾義憤填膺,正式起事。當時大甲以南,嘉義以北紛紛響應。次年臺灣道丁曰健來臺平定亂事,戴潮春被殺,11月官兵圍剿餘黨,事件才告結束,為臺灣歷時最久的民變。
  • 6.臺南官銀票:
    清光緒21年(西元1895年)清廷戰敗,簽訂「馬關條約」割讓臺灣、澎湖。當時,臺灣人抗拒日本接收,自立「臺灣民主國」,推舉唐景崧為總統守臺北,劉永福守臺南,丘逢甲守臺中。日軍進攻,臺北城率先失守,劉永福繼續抗日,以郊商陳銘鏘為總辦,並得南洋大臣張之洞支持,在外國買辦保證下發行銀票救急,並聲明擊退日軍後,將加倍奉還,其間僅維持148天,總計發行八十萬圓。臺南官銀票又可分「護理臺南府正堂忠」及「官銀錢票總局」兩種;前者簡稱「臺南府」,後者簡稱「總局」。
  • 7.臺灣銀行:
    明治30年(西元1897年)4月1日,日本政府以法律第38號公布「臺灣銀行法」,決定在臺灣設立臺灣銀行,並宣示設立宗旨。明治32年9月26日,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在臺北正式開業(今延平南路中山堂附近),明治37年遷址至今總行後段的日式風格行舍;昭和12年擴建後,正門改為面向重慶南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