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膨嚴重的金圓券

中日戰爭期間,國民政府財政支出增加,法幣大量發行;抗戰勝利後,政府庫存黃金及外幣極度短缺,導致惡性通貨膨脹。國民政府於民國37年實施幣制改革,發行金圓券,並公告以法幣參佰萬圓(關金券壹圓折合法幣貳拾圓)折合金圓券壹圓,限於同年11月20日前無限制兌換,逾期不再收兌。但因未嚴格控制發行限額,短期間內,即鉅幅貶值,最大面額從壹佰圓不斷膨脹到伍佰萬圓,以致民眾拒用金圓券,最後終致失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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